今日獲悉一個關于發(fā)放病歷本的通知,大意如下:
從今年的12月1日起,參保人員就醫(yī)、配藥需要出示《太倉市社會醫(yī)療保險病歷本》,凡我市的用人單位或個人在第一次次辦理參保人員《勞動保障卡》時,需要同時提供照片一張(一寸彩照),以便辦理該病歷本。已參保的人員而無病歷本的,需及時持《勞動保障卡》、照片一張(一寸彩色照片)至所在地勞動所或我市社會保險結(jié)算中心的一號窗口購買。
詳細內(nèi)容以及具體解釋,請咨詢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熱線: 1233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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